首饰、金银器具的归类
(1)首饰。完全由贵金属或包贵金属制的首饰归入品目7113,完全由珍珠、宝石制的首饰归人品目7116,镶嵌珍珠、宝石的贵金属或包贵金属制的首饰归入品目7113。例如:金制的手镯归人品目7113,玛瑙制的手镯归人品目7116。
(2)金银器具。金银器具包括装饰品、餐具、梳妆用具、吸烟用具及类似的家庭、办公室或宗教用的其他物品,应归入品目7114。
仿首饰的归类
仿首饰是用珠宝、贵金属或包贵金属以外的物品制成的,其范围为个人用小饰物(如戒指、手镯、项圈、饰针、耳环、、链饰物、坠饰、领带别、扣、饰扣、宗教性或其他勋章及徽章),应归人品目7117。
例1:一种戴在手腕处的装饰品,用樟木制成圆珠状,再用线串成。其属于仿首饰,归入 7117900000。
例2:镀金铜戒指。表面镀贵金属的贱金属应该按内部底料来归类,属于贱金属制成品,属于仿首饰,归人7117190000。